发放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,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职工技能培训,对服务地方产业发展、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具有重要意义。运用好相关信息管理系统,是简化补贴拨付流程、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举措,也是加强培训补贴资金监管、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的必然要求。为进一步优化补贴管理系统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2022年12月1日起,暂停“湖北省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原系统)新增开班功能。已经开班的,应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原系统中执行完毕。
二、自2023年1月1日起,启用“湖北省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新系统),网址不变。
三、已在原系统中开班的新型学徒制培训,需要接续到新系统中继续执行的,应按规定对培训人员类型、培训工种等信息进行再次核查。信息无误的,可继续在新系统中录入。
四、启用新系统后,各地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,指导申领企业准确填报,并做好资格审核、过程检查、补贴公示等工作,确保实现“凡补必进、不进不补”。
五、各地要全面理解和把握发放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意义,按照“量入为出、重点支持”的原则,优先支持本地重点产业、重点企业、重点职业开展培训。
各地在系统使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,请及时与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。